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A26*** | 2024-08-07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 50 | 未知 |
蘇A26*** | 2024-10-18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 50 | 未知 |
一般來說,只要被攝像頭拍了,甭管是多少次,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前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信息。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需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到,就沒有違章風險嗎?當然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太多了,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