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LEY*** | 2024-12-17 | 不按規定使用燈光 | 100 | 1 |
滬B00*** | 2024-12-07 | 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的 | 200 | 1 |
一般情況下,只要發現“閃”了一下,不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一下,我們上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閃”中了,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到,就說明沒違章么?當然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