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閩CU5*** | 2024-08-23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50 | 3 |
閩CU5*** | 2024-07-23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50 | 3 |
閩CU5*** | 2024-10-18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5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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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CU5*** | 2024-08-15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50 | 3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前面文章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證據”。
被拍照了,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在查案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他諸如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到,就沒有違章風險嗎?這也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太多了,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到,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