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CR6*** | 2024-08-02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且駕駛人不在現場 | 150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代表你的車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文章前面提及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閃”了,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抓拍監控,一般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時候,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就表示沒違章嗎?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矩”,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