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閩JGX*** | 2024-09-17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50 | 3 |
實際上,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前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證據”。
被“閃”了,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整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就表示沒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太多了,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