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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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JGH*** | 2024-10-28 |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 150 | 3 |
閩J95*** | 2024-08-06 | 駕駛摩托車時駕駛人未按規定戴安全頭盔 | 200 | 2 |
一般來說,只要發現“閃”了一下,甭管是多少次,就代表你的車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前面文章所說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拍照了,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需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發現被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當然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