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津DFL*** | 2024-08-07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 | 200 | 未知 |
新MK2*** | 2024-07-03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200 | 6 |
一般來說,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文章前面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信息。
被拍了一下,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他諸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到,就說明沒違章么?別想得太簡單了!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能抓拍,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