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皖CA5*** | 2024-11-11 | 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 未知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我們上面所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在查案時,警方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可能中招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發現被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