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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滬D37*** | 2024-10-26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200 | 3 |
蘇c26*** | 2024-07-08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200 | 6 |
實際上,只要被攝像頭拍了,不用管是多少次,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文章前面所說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閃”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這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違章,像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發現被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不是這么簡單,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黑科技滿天下,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到,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