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湘AR8*** | 2024-09-20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100 | 未知 |
一般來說,只要發現“閃”了一下,別理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前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信息。
被拍了一下,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通??吹降碾娮友郏话阌欣械怯浐瓦`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叔叔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到,就說明沒違章么?當然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