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閩CF2*** | 2024-09-01 | 汽車在道路上違反規定停放且駕駛人不在現場,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 100 | 未知 |
一般來說,只要被電子眼“閃”了,甭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前面文章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信息。
被“閃”了,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必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到,就說明沒違章么?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