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贛CJ3*** | 2024-10-06 | 駕駛營運客車以外的機動車非緊急情況下在高速公路應急車道上停車的 | 200 | 6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電子眼“閃”了,甭管是多少次,就說明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科普,前面文章提及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閃”中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違章,像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就代表沒有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太多了,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