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冀A98*** | 2024-10-31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未達20%的 | 100 | 3 |
冀A98*** | 2024-09-25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未達20%的 | 100 | 3 |
一般來說,一旦發現被拍照了,別理是多少次,就代表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前面提及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證據”。
被“閃”中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可能中招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的例如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發現被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當然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鳴笛都能抓拍到,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