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吉B23*** | 2024-09-06 | 在設在禁停標志、標線的地點停放、臨時停車,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 2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上面提及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閃”中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需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確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違章,像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發現被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閃”,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那么多,連鳴笛都能抓拍,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