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蒙FCW*** | 2024-10-31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未達20%的 | 200 | 3 |
實際上,只要被攝像頭拍了,不用管是多少次,就說明您的車被拍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前面文章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到,就沒有違章風險嗎?別想得太簡單了!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那么多,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