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L36*** | 2024-10-08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200 | 6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多少次,就說明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科普,前面文章所說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
被“閃”中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在查案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就說明沒違章么?當然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