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吉B33*** | 2024-09-26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駕駛人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200 | 未知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前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證據”。
被拍照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時候,警方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違章,像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到,就說明沒違章么?這也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