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川RWG*** | 2024-12-08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川RWG*** | 2024-07-21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川RWG*** | 2024-08-02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川RWG*** | 2024-11-12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川R01*** | 2024-09-11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川R01*** | 2024-10-04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川R01*** | 2024-11-20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一般來說,只要發現“閃”了一下,別理是多少次,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前面文章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重要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他諸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發現被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抱僥幸心理,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