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冀A40*** | 2024-09-05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 100 | 3 |
冀A44*** | 2024-11-30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 100 | 3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科普,前面文章所說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他諸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發現被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別想得太簡單了!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那么多,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