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MQ6*** | 2024-08-22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 5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只要發現“閃”了一下,甭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提及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它違章,像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到,就沒有違章風險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鳴笛都能抓拍,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