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遼NBL*** | 2024-08-17 |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 200 | 3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用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是您的車被拍了。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前面文章所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時候,警察叔叔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他諸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發現被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當然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那么多,連鳴笛都可以追究,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