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遼NBL*** | 2024-07-28 | 在禁止停放和臨時停放機動車的地點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 100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被攝像頭拍了,甭管是多少次,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上面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閃”中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時候,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違章,像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感覺到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別想得太簡單了!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到,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