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吉C4D*** | 2024-07-01 | 不按照交通標志、標線標明準許停放的車輛類型、方向和時間停放機動車的 | 200 | 未知 |
一般來說,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管是多少次,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文章前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這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一般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必要時,警方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他諸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就表示沒違章嗎?這也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