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閩C03*** | 2024-10-14 |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 150 | 3 |
閩C03*** | 2024-07-27 |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 150 | 3 |
一般情況下,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表示您的車被拍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一下,我們上面提及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閃”中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發現被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當然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