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吉DG2*** | 2024-11-03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未達20%的 | 50 | 3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說明您的車被拍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前面所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在查案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就說明沒違章么?當然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那么多,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