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J75*** | 2024-07-08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200 | 6 |
浙G59*** | 2024-07-01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00 | 2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多少次,就是你的車輛被攝像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所說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
被拍了一下,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抓拍監控,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就表示沒違章嗎?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那么多,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