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湘FA1*** | 2024-10-04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1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攝像頭拍了,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說明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上面所說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肯定違章被抓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必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確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他諸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感覺到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矩”,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那么多,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記錄下來,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