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AD2*** | 2024-10-12 | 非緊急情況時在高速公路應急車道上行駛的 | 200 | 6 |
蘇AD2*** | 2024-12-18 | 機動車從匝道進入高速公路時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的 | 100 | 未知 |
實際上,只要被攝像頭拍了,別理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前面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信息。
被“閃”了,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一般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的例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就沒有違章風險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那么多,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