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吉B51*** | 2024-11-21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駕駛人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200 | 未知 |
實際上,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用管是多少次,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上面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閃”中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在查案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可能中招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確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就代表沒有違章嗎?當然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閃”,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