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吉HV6*** | 2024-07-16 | 在設在禁停標志、標線的地點停放、臨時停車,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 200 | 未知 |
吉HV6*** | 2024-10-07 | 在設在禁停標志、標線的地點停放、臨時停車,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 200 | 未知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別理是多少次,就表示您的車被拍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上面所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有效信息。
被“閃”中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違章,像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發現被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太多了,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