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B12*** | 2024-07-03 | 不按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 100 | 2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前面所說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閃”中了,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必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就沒有違章風險嗎?不是這么簡單,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那么多,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