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滬C92*** | 2024-08-01 |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 200 | 3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甭管是多少次,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前面文章提及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違章,像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感覺到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這也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可以追究,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