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滬GJ5*** | 2024-07-10 |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 100 | 3 |
一般來說,只要被電子眼“閃”了,別理是多少次,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科普,我們上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在查案時,警察同志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違章,像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發現被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那么多,連鳴笛都能抓拍,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