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P06*** | 2024-11-30 | 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超速10%以上不足20% | 50 | 3 |
魯P28*** | 2024-09-17 | 其他車在高速公路以外超速20%以上不足30% | 50 | 6 |
實際上,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科普,前面文章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需要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違章,像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就表示沒違章嗎?當然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鳴笛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