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A9Q*** | 2024-12-12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200 | 3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電子眼“閃”了,甭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代表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一下,文章前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證據”。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到,就說明沒違章么?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閃”,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