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PRX*** | 2024-07-21 | 其他車在高速公路以外超速20%以上不足30% | 50 | 6 |
魯P33*** | 2024-12-08 | 其他車在高速公路以外超速20%以上不足30% | 50 | 6 |
魯P33*** | 2024-08-24 | 其他車在高速公路以外超速20%以上不足30% | 50 | 6 |
魯P33*** | 2024-08-14 | 其他車在高速公路以外超速20%以上不足30% | 50 | 6 |
魯P33*** | 2024-08-02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30% | 50 | 6 |
魯P33*** | 2024-09-04 | 其他車在高速公路以外超速20%以上不足30% | 50 | 6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電子眼“閃”了,別理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文章前面所說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需要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閃”1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就沒有違章風險嗎?當然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那么多,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