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AD4*** | 2024-09-19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200 | 6 |
粵AU8*** | 2024-09-30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00 | 2 |
一般來說,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代表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一下,我們前面提及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證據”。
被“閃”中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他諸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發現被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閃”,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抱僥幸心理,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