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貴A8B*** | 2024-10-14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150 | 未知 |
一般來說,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代表您的車被拍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文章前面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就沒有違章風險嗎?不是這么簡單,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抱僥幸心理,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