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冀A96*** | 2024-07-18 | 機動車駕駛人未取得通行證件在限制通行的區域或者路段通行 | 1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只要發現“閃”了一下,不用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上面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信息。
被“閃”中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別的類型違章,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就說明沒違章么?這也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