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川AHS*** | 2024-09-25 | 機動車違反規(guī)定停放,駕駛人不在現場,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150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甭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代表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文章前面所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證據”。
被拍照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監(jiān)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在查案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xù)“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別的類型違章,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發(fā)現被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tài),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xù)。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閃”,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守規(guī)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鳴笛都能抓拍到,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