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滬CP4*** | 2024-11-01 |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 200 | 3 |
一般來說,只要被攝像頭拍了,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說明你已經(jīng)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科普,我們上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bǔ)光燈在運行。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準(zhǔn)確捕獲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應(yīng)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nèi)情況等,必要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數(shù)據(jù),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jù)。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發(fā)現(xiàn)多次被閃,那很可能中招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確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它違章,像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就代表沒有違章嗎?當(dāng)然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bǔ)光燈并不工作,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xù)。另外,隨著科技進(jìn)步,現(xiàn)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guī)矩”,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那么多,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