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冀A62*** | 2024-07-20 | 違反機動車停放規(guī)定且駕駛人不在現(xiàn)場,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 100 | 未知 |
實際上,只要被電子眼“閃”了,別理是一次、二次、三次,就代表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所說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jù)”。
被拍照了,就一定因為違規(guī)被抓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jù)。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發(fā)現(xiàn)多次被閃,那很可能中招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他諸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就表示沒違章嗎?當然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tài),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xiàn)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駕車一定要遵守規(guī)則,別覺得可以規(guī)避抓拍,現(xiàn)在黑科技滿天下,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