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閩DA2*** | 2024-10-04 | 在允許臨時停車的道路上停放車輛且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 100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發現“閃”了一下,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您的車被拍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前面所說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閃”中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時候,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就代表沒有違章嗎?這也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