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湘DW0*** | 2024-10-02 | 在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寬度不足4米的窄路、橋梁、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內的路段停車 | 100 | 未知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上面所說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閃”了,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必要時,警方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違章,像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就說明沒違章么?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抱僥幸心理,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