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HFA*** | 2024-09-05 | 違反信號燈規定 | 200 | 6 |
魯HFA*** | 2024-07-16 | 違反信號燈規定 | 200 | 6 |
魯ak5*** | 2024-08-22 | 違反禁止標線指示 | 200 | 3 |
一般情況下,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前面文章所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證據”。
被“閃”了,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時候,警方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的例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到,就代表沒有違章嗎?這也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太多了,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