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川A40*** | 2024-11-22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駕駛人不在現場,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150 | 未知 |
一般來說,只要被攝像頭拍了,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前面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閃了多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他諸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到,就表示沒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那么多,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