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VVR*** | 2024-12-13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2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電子眼“閃”了,甭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代表你的車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文章前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信息。
被“閃”中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發現被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別想得太簡單了!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