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冀F90*** | 2024-11-03 | 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 | 1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是你的車輛被攝像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前面所說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證據”。
被“閃”中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需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他諸如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感覺到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當然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