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SV3*** | 2024-08-12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200 | 6 |
一般來說,只要被攝像頭拍了,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是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提及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拍照了,就肯定違章被抓拍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方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他諸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到,就說明沒違章么?當然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那么多,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