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川AQ7*** | 2024-10-28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駕駛人不在現場,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150 | 未知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用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一下,文章前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拍照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他諸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發現被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這也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太多了,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